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离婚净身出户还承担婚内债务吗?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离婚净身出户还承担婚内债务吗在离婚的时候有些人会净身出户,这样的话就不能分配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既然共同财产不能拥有,那么债务也是不是这样呢?这里我们要注意合法的婚内债务离婚后就算净身出户也是需要承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南京商业纠纷纠纷法律咨询合同纠纷
我国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所以同时存在两个婚姻关系的,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即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罪。不过,重婚罪属于亲告罪,即当事人去告了才会被处理,所以在起诉需要对重婚罪进行取证。首先,发现一方犯重婚罪,取证时可以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证明: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具体而言,可以收集有结婚登记或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即双方结成事实婚姻,虽然没有较为直接的证据,但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恋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或者婚外恋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以及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证据。南京商业纠纷纠纷法律咨询合同纠纷诉讼离婚纠纷要多久判离?
法院判净身出户一方不履行怎么办?一方在法院判决净身出户后,不履行的。可能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判净身出户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法院判决一方净身出户,还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不存在法院判决一方净身出户,就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一说法。
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将大额共同财物赠与第三人的,另一方可主张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返还财物;或在离婚诉讼中就该赠与行为主张损害赔偿。非法音像证据的排除:离婚诉讼中一方提交照片、音像资料等证据证明诉讼主张的,一般应予采纳;但有证据表明上述证据系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方法取得的除外。审判与执行衔接问题:离婚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如可能存在判决后需要执行部门通过过户或交付等方式实现判决确定的权利的,为便于减少重复诉累、提高权利保护效率,人民法院应释明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一并提出过户或交付等实际履行内容。调解合同纠纷有三种情况。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由于劳务合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离婚官司可以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的时候,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判决的期限都是不同的。雨花台区婚姻纠纷法律咨询价钱
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南京商业纠纷纠纷法律咨询合同纠纷
公房承租权的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公房承租权处理,属于直管公房的,可在判决中明确承租权以及承租关系的变更。属于自管公房的,夫妻只有一方在产权单位工作,一般应把承租权确定在产权单位工作的人名下,另一方获得补偿;但经产权单位同意的,可以确定由另一方承租或共同承租。优惠购房权性质与折算:农村拆迁补偿中按所涉人口数取得的优惠购房权系基于特定身份获得的优惠安置利益,但并非优惠取得的物权本身。离婚时优惠购房权价值折算可考虑优惠取得的房产性质、能否上市交易、能否取得产权证等因素,在不高于市场价格与优惠价格的差价范围之内予以确定。南京商业纠纷纠纷法律咨询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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